佛山就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!……明晰投放要求、定时定点投放
为全面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,加快建立生活垃圾管理体系,8月6日,市司法局发布《佛山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》(送审稿)(以下简称“《办法》”),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,征询时间截至9月6日。
具体途径
1.邮寄至佛山市汾江中路211号佛山市司法局立法科(邮政编码:528000);
2.电子邮箱:lifake@fssf.foshan.gov.cn;
提交意见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,以便作进一步联系。
《办法》由市城管执法局起草,共九章五十三条,内容明确了相关单位、个人以及分类投放、分类收集、分类运输、分类处理各环节的主体责任和要求,就现实难点问题作出特别规定,并强调将根据《行政处罚法》采取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予以落实。
在分类投放方面,《办法》就家庭厨余垃圾、餐厨垃圾、其他厨余垃圾、家庭废弃的花卉绿植、废弃的年花年桔、绿化作业垃圾、体积较大的废弃物品、有害垃圾的投放处理作出具体规定,强调工业固体废物、建筑垃圾、农业固体废物,不得混入生活垃圾投放。
在分类收集、运输和处理环节上,《办法》要求落实定时定点投放制度和定时收运管理。要求镇人民政府(街道办事处)确定生活垃圾投放时间段及误时投放点,其中,家庭厨余垃圾每日投放时间段原则上不少于两个。同时,《办法》还作出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纳入物业服务合同范本内容,住宅区居住楼层公共区域不得设置垃圾桶,配套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管理且不得擅自拆除等规定。
针对外卖餐盒、快递包装等新问题,《办法》规定通过对生产流通消费各领域予以规范,从源头减少垃圾产生量。比如,商场、超市、药店、书店、集贸市场等商品销售场所不得主动、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,应逐步停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,推广使用符合质量标准和环保要求的替代品。电子商务、快递等行业则逐步停止使用一次性塑料编制袋、不可降解塑料包装袋,降低不可降解塑料胶带使用量,提高使用45毫米宽度及以下的胶带封装比例,提高免胶带纸箱应用比例,推广使用电子运单和环保箱(袋)、环保胶带、环保填充物等环保包装,并运用计价优惠等机制,引导消费者使用环保包装。
为了促进生态文明建设
提升我市生活环境质量
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势在必行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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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9月6日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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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佛山市司法局
佛山司法微信团队编辑